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财政局基层人员叶某单位行贿案

某省财政局基层人员叶某单位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叶某利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供应商资质、伪造招标文件等方式,为某企业获取某市重点工程项目采购合同提供帮助。其先后5次向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累计涉案金额达18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企业回扣,6万元据为己有。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流向异常,遂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叶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导致某市3个政府采购项目被取消招标资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0万元,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检察机关对叶某立案侦查,11月移送审查起诉,12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定叶某构成单位行贿罪。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叶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九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出基层政府采购领域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

分类:行贿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