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许某期权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许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为三家建材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虚构资质审核条件、违规设置技术参数等方式帮助相关企业中标,事后接受企业负责人赠送的期权协议,约定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代价购买企业股份。涉案金额共计4.2万元,赃款通过亲属账户转至境外用于证券投资。2022年10月巡视巡察组接到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调取招投标档案发现异常操作记录,经审计确认许某收受期权收益的事实。许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还部分赃款,但在审查起诉阶段仍未交代全部财产来源,导致国有资金损失约18万元。其行为严重破坏招投标公平性,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
审理过程
2022年10月立案调查,经三个月侦查固定关键证据,检察机关于2023年1月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于2023年4月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许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违法所得4.2万元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招标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期权型受贿新型手段需加强监管与司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