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副处长周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周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医疗器械采购处副处长时,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审批的职务便利,多次向该省三家医疗机构司法鉴定人员王某、李某等人行贿。通过伪造采购合同、虚增设备价格等方式,周某帮助某医疗器械公司非法获取1500万元政府采购合同,分六次将行贿款共计12万元存入王某等人个人账户。2023年5月,某省纪委监委接到医疗设备供应商举报后立案调查,经审计发现周某及其亲属名下资产异常增长,其通过行贿获取的非法利益导致某县医院采购成本增加30%。周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但其行为造成医疗资源分配不公,损害公共利益。案发后涉案医疗器械公司被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某县医院被迫更换采购系统并接受专项审计。
审理过程
某省监察委于2023年5月对周某立案调查,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8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被告人周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医疗采购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