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姚某违反土地出让程序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姚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土地出让流程。其通过打招呼、操纵审批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企业获取违规审批资格,导致3宗工业用地未按法定程序公开出让。经审计发现,姚某通过上述行为非法获取好处费共计28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及偿还债务。2023年8月,某省纪委监委依规立案调查,姚某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配合调查。案件暴露出土地出让领域程序违法、权力寻租等问题,造成国家土地出让收入损失逾500万元,引发多起群众信访投诉。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姚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间,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程序违法细节,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姚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土地出让领域程序违规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定程序规范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