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石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石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招投标程序。通过操纵评标专家抽取、修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等方式,帮助特定企业中标3个市政工程项目,致使国家损失财政资金共计48万元。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和工程质量隐患。2023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数据,经初步核查确认石某存在重大违纪违法嫌疑,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石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配合调查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但其行为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社会影响恶劣。案件审理过程中,石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
审理过程
经审计发现线索,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调查期间石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案件经一审法院公开审理,认定其构成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
石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领域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程序规范,滥用职权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