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员曾某违法干预招投标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员曾某违法干预招投标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曾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级职务时,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核的职权,通过泄露招标文件关键信息、操纵评标专家打分等方式,帮助某建材公司中标市政工程。其以'咨询费'名义收受该公司现金共计1.2万元,部分款项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债务。2023年3月,群众举报曾某在招投标中存在异常操作,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发现其违规干预行为,涉案资金流向通过银行流水得以追溯。曾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导致某市重点工程项目因违规操作造成28万元经济损失。该行为严重破坏招投标公平性,损害国有建设资金安全,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及市场秩序混乱。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决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审理程序涵盖案件受理、证据审查、庭审质证及法律适用论证。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曾某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主动退赃、认罪悔罪及涉案金额未达立案标准,改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干预招投标程序,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