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原科级干部石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0年至2022年期间,石某利用其担任某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主管的职务便利,在教育基建项目审批过程中收受多家企业贿赂。其犯罪手段以赌博为掩护,通过组织私人赌局收受赌资,先后在某市多家高档场所参与赌博活动,累计收受财物达320万元。石某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合同金额等方式为行贿人谋取利益,赃款主要用于购置 luxury 豪华轿车、名表及投资境外虚拟货币。2023年巡视巡察发现其财产状况异常后,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赌资记录及企业账目,查明其通过赌博收受财物的犯罪事实。石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未如实交代全部犯罪情节。该案导致某市3个教育项目资金被违规挪用,直接经济损失超500万元,严重破坏教育领域公平竞争环境。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石某受贿罪;石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石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揭露国企人员以赌博为幌子进行权钱交易的新型腐败形态,强化对教育领域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