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科员陈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陈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评审科科员职务便利,在某县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文件、篡改评标参数等方式违规操作,致使不具备承建资格的两家关联企业入围候选名单。其以'技术咨询费'名义向两家公司索取共计1.2万元,通过操控评标结果帮助关联企业中标,造成国有资金直接损失50万元。2023年8月,某市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中心招标流程异常,经线索移交某市监委立案调查,查明陈某通过虚假材料骗取评标专家信任,违规干涉评标程序。陈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但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及市场公平受损等严重后果。
审理过程
某市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陈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金。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招投标领域监管漏洞,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