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孙某交易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孙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时,利用负责招标项目审核的便利,通过为多家投标企业'特制'评标条件的方式,收受投标方给予的现金贿赂。其犯罪手段表现为: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故意设置有利于特定企业的技术参数,中标后索取'辛苦费',并多次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帮助中标。经查证,孙某累计收受财物共计3.8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余2.6万元被其家人用于购置奢侈品。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调查某招标项目串标问题时,发现孙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初核后立案调查。孙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该行为导致多个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流于形式,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200万元。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某市纪委监委对孙某立案调查,10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孙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金。违法所得3.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七十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招投标监管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