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局长许某单位行贿案

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局长许某单位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许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环保科技公司请托,为其在污染治理项目审批中提供帮助。许某指示下属工作人员虚增项目验收指标,违规通过环保评估,并安排局下属事业单位向该公司开具虚假合规证明。涉案金额累计达280万元,其中通过公款私存方式将赃款转入个人控制账户,部分用于企业经营。2023年8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局多笔异常资金往来,经纪委调查确认许某存在单位行贿行为。许某在归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但其行为导致某省多个生态修复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案发后,该环保公司已被查处并列入失信名单,相关环保政策执行严重受阻。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检察机关对许某立案侦查,同年12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提起公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审理期限三个月。

判决结果

许某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亦被追究刑事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暴露出环保系统权力监督缺失问题。

分类:行贿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