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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基层人员韩某多次行贿案

案件事实

韩某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职务的便利,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操纵招标程序等方式,多次向多家企业行贿。涉案金额累计达15万元,其中通过现金交易向6家企业行贿共计8万元,以虚开发票形式向3家企业索取回扣7万元。案发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审计发现其违规操作痕迹,经线索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其在3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行贿行为。韩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3万元,但在再审程序中拒绝配合调查,仅承认部分行贿事实。该行为导致某省财政局直接经济损失逾200万元,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初审、二审后因证据瑕疵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提交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韩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未退缴的12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八十九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分类:行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