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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教育系统处级干部潘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潘某利用其担任某市教育基建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学校扩建项目审批过程中多次收受企业负责人贿赂。其犯罪手段以赌博为幌子,通过虚构高额赌债方式向行贿人索要财物,先后在某市多家娱乐场所以‘欠赌债’名义索取现金共计12.5万元。涉案资金部分用于偿还真实赌债,部分通过购置房产、奢侈品进行隐匿。2022年5月,群众举报潘某长期参与非法赌博活动,某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发现其通过赌博掩盖受贿行为的犯罪事实。潘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但在二审中仍对部分受贿行为拒不认罪。该案件导致某市3个教育项目资金流失达450万元,严重破坏教育领域公平竞争环境。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潘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基层教育系统人员利用赌博形式掩盖受贿的新型腐败形态,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

分类:受贿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