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税务局原副局长蒋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蒋某在担任某省税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审批便利。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蒋某接受多家企业负责人请托,通过组织私人赌局收受好处费。其犯罪手段为:以税务审批为筹码,要求请托人定期提供赌资并安排赌博活动,通过操控输赢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累计达320万元,其中18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余50万元通过现金方式隐匿。2023年6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蒋某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遂启动调查程序。蒋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赃款80万元,但其余涉案资金未予交代。该行为导致某省税收流失超2000万元,破坏税务机关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立案侦查,同年10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蒋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税务系统公职人员应警惕以赌博为名的新型腐败手段,严守廉洁底线维护税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