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林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林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监管的职务便利,通过其表弟张某作为中间人,向多个项目评审专家及投标人输送利益。具体手段包括虚构项目资质、操纵评标标准等方式,累计非法获取中标资格,涉案金额达320万元。赃款通过张某转入林某控制的境外账户,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3年10月,某市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林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并对行贿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直接导致多个市政工程招标流于形式,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5000万元,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全面取证后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林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通过第三人行贿的隐蔽手段更易滋生腐败,需加强全流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