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孙某招投标行贿案
案件事实
孙某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通过虚构评审标准、泄露招标信息等方式,为多家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设立个人账户接收中标单位给予的回扣及手续费,涉案金额累计达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经巡视巡察发现线索后,某市纪委监委对孙某展开调查,查明其通过多次招投标项目收受好处费,部分赃款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境外旅游。孙某在调查初期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多个市政工程招标流于形式,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超500万元,且破坏本地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审理过程
某市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经一审认定事实后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其未退缴剩余赃款部分将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招投标领域权力寻租的危害性,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