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韩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韩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某市土地出让项目中强令下属违规操作。其通过要求招标方降低竞标条件、干预评标程序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获得工业用地指标,直接造成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损失约2.5万元。案发后,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土地出让程序异常,启动调查程序并查封韩某涉案账户。韩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违纪所得3.8万元,但拒不承认违法事实。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韩某滥用职权行为导致土地审批流程严重失序,造成当地土地市场秩序混乱,引发多起企业投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韩某家属代为退赃并提交新证据,法院综合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认定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并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指控职责,被告人及家属提交退赃凭证与部分新证据材料。
判决结果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韩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破坏土地管理秩序,损害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