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杜某招投标行贿案再审

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杜某招投标行贿案再审

案件事实

杜某自2018年起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招标文件审核、评标专家抽取等环节为多家投标企业提供帮助。通过伪造资质文件、设置不合理的评标条件等方式,收受投标人王某等人给予的回扣及手续费,涉案金额达250万元。2021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所在单位招标项目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线索移交至监察机关调查,查明杜某长期通过亲属账户接收赃款并用于购买房产、奢侈品等个人消费。案件原审以受贿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五年,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启动再审程序。杜某在再审期间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多个重点项目招标流于形式,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超8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审计部门线索移送至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和量刑进行重新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杜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招投标领域权力寻租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再审程序体现司法纠错机制对公正审判的保障

分类:行贿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