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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医疗集团原采购处处长沈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沈某利用担任某省医疗集团采购处处长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中向负责审批的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其通过虚构招投标程序,将价值320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虚高报价,将差额部分以'好处费'名义分多次送给司法人员,所得赃款通过境外账户转移。2022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医疗集团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沈某行贿事实。沈某在案件侦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但其行为导致医院采购成本虚高,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涉及医疗设备供应商与司法人员形成的利益链条,严重破坏医疗医药领域公平竞争环境。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沈某无罪,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核实关键证据,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沈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人员不得通过行贿手段干预司法,维护医疗医药领域廉洁秩序

分类:行贿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