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处长马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马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职务便利,违规为3名涉黑人员办理 parole 申请。通过伪造矫正考核材料、篡改监管记录等方式,帮助上述人员逃避法律制裁。涉案金额共计1.2万元,赃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及偿还债务。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办理群众举报的司法腐败线索时发现其违纪违法问题,启动立案调查程序。马某在审查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犯罪事实,但未如实交代伪造材料的具体手段。该行为导致3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抗诉后启动再审程序,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采纳新证据,最终认定马某构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
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须严守法律程序,滥用职权破坏司法公正将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