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采购科原科员何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何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员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操作。其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文件、篡改招标评分标准等方式,强令下属执行违法采购程序,帮助特定企业中标3个市政项目,累计非法获利18万元。案发后,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市多个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价格虚高问题,经追查锁定何某为主要责任人。何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其通过虚增合同金额、设置不正当竞争条款等手段,导致国家财政损失共计62万元,造成多个公共工程质量问题。该行为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秩序,引发社会不良反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检察机关,经侦查认定何某滥用职权事实后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何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采购程序规范,滥用职权行为将依法追责,维护政府采购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