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谭某多次行贿案
案件事实
谭某系某市人民医院药房科普通职员,2019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药品采购审批权限,通过虚增药品价格、伪造验收单据等方式,先后向12名药品供应商索取贿赂,累计收受现金及贵重礼品折合人民币320万元。其将赃款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房产。2023年4月,巡视巡察组在医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药品采购异常数据,经纪委初核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谭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行贿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医院药品采购成本虚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超百万元,严重破坏医疗系统廉洁环境。
审理过程
2023年5月某市监委对谭某立案调查,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本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行贿金额认定及量刑情节展开辩论。
判决结果
法院以行贿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防止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维护医疗资源分配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