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医疗系统金某超越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金某在担任某县医院器械科主任职务时,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的便利,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将价值约15万元的呼吸机采购项目违规交由关联企业操作。通过虚报设备参数、伪造招标文件等方式,帮助该企业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中标,非法获取差价利益。案发后,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医院采购程序异常,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金某通过亲属账户接收赃款12万元,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余用于购置奢侈品。金某在初审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该行为导致医院多支出采购资金18万元,延误患者救治设备到位时间长达两个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3月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经讯问及调取采购档案、财务凭证等证据材料,于同年6月完成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于2023年8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金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涉案赃款12万元已追缴至县财政账户,剩余3万元因未退缴纳入罚金执行范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医疗单位人员必须严守采购程序,滥用职权行为虽未直接侵吞公款,但通过违规操作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损害群众就医权益,需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