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主任高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某省卫健委原主任高某在医疗器械采购审批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便利,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招标程序等方式帮助其违规中标。涉案金额共计12万元,其中收受供应商现金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高某所在单位采购流程异常,经初步核查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高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4万元,并承认犯罪事实。其行为导致国家医疗采购资金损失9万元,造成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发现问题后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重新审查证据,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高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须恪守职责,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医疗采购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