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科潘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潘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下属行政执法单位科员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执法记录等方式,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两起重大违法案件未依法处理。涉案金额达32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海外置业,120万元投资虚拟货币,剩余5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查处某涉黑案件时发现潘某违规操作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违法事实。潘某在案件调查期间销毁部分证据,后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并认罪认罚,导致国家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严重破坏司法执法公正性。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启动再审程序,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潘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凸显司法执法领域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程序正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