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石某交易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石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收受投标企业贿赂。通过违规设定评分标准、泄露评标信息等方式帮助特定企业中标,累计收受好处费320万元,其中150万元存入个人实际控制的境外账户,其余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审计时发现其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犯罪事实。石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全部犯罪经过,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480万元。其行为严重破坏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导致多个市政项目出现质量隐患,引发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2024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石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招投标程序规范,杜绝权钱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