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住建局原局长谢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谢某在担任某省住建局局长职务时,利用审批市政工程项目职权,通过违规干预招投标程序、伪造工程验收材料等方式,为三家建筑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中在某市城市改造项目中,谢某收受企业贿赂共计12万元,帮助其以低于市场价30%的报价中标。涉案金额累计达15万元,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消费,部分存入境外账户。2022年巡视巡察发现谢某违规操作线索后,原审因证据链不完整未予认定,案件经再审程序重新审理。谢某在再审阶段主动退赔赃款8万元,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其行为导致多个市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800万元,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移交后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补充调取招投标档案与资金流向证据,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谢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缓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危害性,警示工程建设领域需强化程序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