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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科科长谭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谭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医疗器械采购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采购价格、伪造审批文件等方式违规操作,先后三次将本应公开招标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转为邀标程序,帮助关联企业以低于市场价15%的价格中标。涉案金额共计3.8万元,其中2.3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剩余1.5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5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谭某所在科室采购数据异常,经纪委调查确认其违法事实。谭某在案件审理中主动退缴赃款2万元,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该行为导致某市三甲医院采购的呼吸机等设备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医疗事故风险,直接经济损失达57万元。谭某滥用职权行为严重破坏医疗物资采购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廉洁性信任危机。

审理过程

原案因证据不足于2023年7月判决无罪,检察机关经复查发现关键证据后提起再审,法院于2024年1月启动再审程序,经庭审调查认定谭某滥用职权事实,于2024年3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谭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违法所得3.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彰显对医疗领域渎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维护医疗物资采购公平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