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级干部叶某向多人行贿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级干部叶某向多人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叶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科科长职务时,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评审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投标企业贿赂。其通过伪造资质文件、篡改评标数据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累计收受现金及贵重物品价值18万元。其中,2021年某市政工程招标中收受8万元,2022年某信息化项目招标中收受5万元,2023年某物流园区招标中收受5万元。案件因巡视巡察发现该中心多个项目存在异常中标情况而启动调查,叶某在初审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经审计确认,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个人高消费及股票投资,导致多个公共项目成本虚高,造成财政损失约360万元。案发后叶某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赃款,但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一审判决后,叶某不服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审理。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叶某构成行贿罪,鉴于其退赃及部分认罪态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招投标领域权力寻租危害,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

分类:行贿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