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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厅厅级干部林某滥用职权违法程序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林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基建处处长职务时,利用审批高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职权,通过伪造工程招标文件、篡改评审专家名单等方式,违规干预招标程序,帮助特定企业中标。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房产,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投资理财产品。2023年3月,某省教育厅原基建处处长林某因群众举报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经审计发现其长期通过虚增工程造价、设置不正当竞争条件等手段谋取私利。林某在初审阶段退缴赃款120万元,但在二审期间新增认定其通过违规操作导致3所高校项目建设延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案件暴露出教育系统基建领域权力寻租、程序造假等突出问题。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林某以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调取了项目审批流程电子数据,法院采纳新增证据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林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260万元,责令退赔经济损失6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招标程序规范,防止权力异化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