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税务局科员钟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某市税务局科员钟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所得税审核工作中为多家私营企业主提供关照。其通过虚构税务稽查任务、伪造审核报告等方式,多次以‘帮忙打点关系’为由,接受企业主在私人赌场筹码兑换现金的贿赂。具体手段包括:以‘内部消息’为诱饵诱导企业主参与赌博,通过操控赌局输赢获取非法利益,再以‘借款’名义索取赌债。经查证,钟某通过上述方式累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8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赌债,0.8万元赠与亲属,剩余1.8万元用于日常消费。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核查税收征管问题时发现钟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通过调取银行流水、监控录像及证人证言,确认其受贿事实。钟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待部分问题,但在正式立案后仍对部分受贿行为拒不承认。案发后,其家属退缴全部赃款并主动配合调查。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某市纪委监委对钟某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钟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税务系统人员须警惕赌博活动成为权钱交易的伪装,严守职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