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张某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担任招标科科员,负责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管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伪造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等方式,强令多家投标企业按照其指定方案执行,累计非法获取中标单位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8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投资理财产品。2023年5月,某县纪委监委在专项督查中发现张某所在单位招标项目存在异常,经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造成多个市政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直接经济损失达600万元,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县纪委监委移送至检察机关,经一审法院审理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招投标领域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