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科原科员丁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丁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科科员时,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审批材料审查环节,多次收受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王某给予的'服务费'共计3.8万元。该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部分用于个人日常消费,部分存入其侄子名下银行卡。2023年4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局专项资金使用异常,经调取丁某近五年财务流水,锁定其违规收受回扣行为。案发后丁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了通过伪造审批材料、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为王某公司获取资质许可的犯罪过程。其行为导致3家不符合条件企业违规取得资质,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流失达270万元,严重破坏行政审批制度公信力。
审理过程
某市纪委监委依审计线索立案调查,经询问证人、调取账目完成证据收集,检察机关以行贿罪提起公诉,法院于2023年11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丁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公务员在行政审批环节廉洁风险,警示权力必须受到有效制约,任何以权谋私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