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司法系统崔某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案

某市司法系统崔某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崔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职务时,利用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核的职权,违规对辖区内3起涉及企业经营的行政处罚案件作出轻处理决定。其通过私下收受涉案企业贿赂,故意降低罚款标准并伪造执法文书,累计非法获利15.8万元。2023年6月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司法局财务异常,经初核锁定崔某为涉案人员。崔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但拒不交代全部违法所得。案件查实后造成辖区内5家企业因违规操作获得不当利益,扰乱行政执法秩序,导致政府执法公信力受损。崔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承认滥用职权行为,但对部分资金去向避重就轻。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公开审理。崔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级干部身份认定为量刑情节之一,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权力边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法律公正权威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