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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田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9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间,田某利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王某所送现金共计15万元。田某通过干预招投标程序,帮助王某公司获取价值300万元的医疗设备订单,其中部分款项通过亲属账户拆分转移。2022年3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田某存在异常财产变动,遂将其涉嫌行贿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田某在案件侦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了行贿事实。其行为导致医疗采购成本显著上升,造成公共财政损失达80余万元,且破坏医疗设备采购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再审程序。

判决结果

田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医疗医药领域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

分类:行贿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