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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疗集团原董事长宋某超越职权决策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宋某在担任某市医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其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操纵招投标程序等方式,擅自决定向关联企业采购价值320万元的医用设备,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在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情况下,宋某个人决定变更医院药品采购合同,侵吞药品差价款共计180万元。案发后,巡视巡察组在核查医疗集团财务数据时发现异常,经审计确认其违规决策导致医院损失超500万元。宋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还赃款120万元,但剩余涉案资金仍通过亲属账户分散转移。该行为严重破坏医疗物资采购秩序,影响疫情防控物资调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宋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核实证据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宋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必须严守职权边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医疗领域公共资源公平配置。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