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石某多次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石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通过伪造资质文件、篡改评标参数等方式帮助多家企业获取工程中标资格。其先后向12名评标专家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行贿,涉案金额累计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70万元存入个人账户用于日常消费,剩余60万元通过亲属转移至境外账户。2022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石某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异常资金流动,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明,石某通过长期利益输送方式,导致多个市政工程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500万元。案发后,石某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但对其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的情节未予认定。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石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并认罪认罚,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以行贿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必须坚守职业操守,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利益输送,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