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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局处级干部何某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何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某企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通过伪造执法文书、违规减免处罚等方式帮助该企业规避监管。其先后12次收受企业负责人王某所送现金共计42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其子女教育投资及个人奢侈消费。2023年6月,某市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司法系统执法不规范问题,依规启动问责程序。何某在调查中主动交代违法事实,退缴全部赃款280万元。该行为导致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受损,相关企业因违规经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追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何某滥用职权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司法公正性,引发社会对执法腐败的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同年11月由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1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何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法治权威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