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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司法厅原副厅长杨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某省司法厅副厅长杨某在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审核工作中,利用职务影响力多次收受涉案企业贿赂共计人民币420万元。其通过虚构资质审查标准、违规干预评标程序等方式,帮助3家民营企业获取非法经营资格,导致司法鉴定市场秩序严重混乱。2022年6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杨某及其亲属名下资产异常增加线索,经初核确认其存在重大违纪违法嫌疑。杨某在被留置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行为造成国家司法资源流失超千万元,引发多起行政诉讼案件,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杨某作为省部级干部,本应恪守公正,却因贪欲触犯党纪国法,其行为已对司法系统廉洁性造成恶劣影响。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后巡视巡察发现新证据启动再审程序,经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杨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分类:行贿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