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医疗系统程某通过第三人行贿案
案件事实
程某原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2018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中收受多家企业贿赂。其通过亲属张某作为中间人,以虚构借款合同方式收受医药企业负责人李某赠送的300万元现金,其中涉及某三甲医院CT设备采购项目受贿150万元,血液检测系统采购项目受贿100万元,药品集中采购项目受贿50万元。赃款部分用于境外投资,部分通过张某亲属账户分散存放。2021年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启动审查调查,程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原审判决因证据链不完整被提起再审,案件经补充侦查发现程某与张某存在恶意串通的行贿合谋。案件造成某省医疗系统采购资金严重浪费,多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引发群众对医疗资源分配公平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线索初核,启动再审程序后由省监委立案调查,检察机关补充证据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程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通过第三人实施的行贿行为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通过第三人代为行贿的隐蔽性,警示公职人员必须筑牢廉洁底线,杜绝利益输送的任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