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税务局原副局长叶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叶某在担任某市税务局副局长时,利用负责税务审批的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为辖区内3家企业违规办理税收减免手续。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材料、篡改财务数据等方式,帮助上述企业骗取国家税款共计12.8万元。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7月,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市税务系统其他问题时发现叶某违规操作线索,经初步核实后立案调查。叶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但其行为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达15万元,引发纳税人对税务公正性的质疑,严重破坏当地税收管理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0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叶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税务人员必须严守法定程序,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