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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经典来电铃声被认定驰名商标

<h1>“诺基亚”经典来电铃声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图形、颜色、声音能否成为驰名商标?</h1>

<p>在传统印象中,驰名商标往往是文字或图形组合的品牌标识,但随着商业实践和司法认定的不断发展,非传统商标如声音、颜色、气味、动态图形等,也逐渐进入了驰名商标保护的视野。其中,最具标志性意义的案例之一,便是芬兰某手机公司(下称“某基公司”)将其经典来电铃声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案件。该案不仅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具有开创性意义,也为公众理解“声音能否成为驰名商标”提供了典型样本。</p>

<h2>案件基本情况</h2>

<p>原告某基公司是全球知名的移动通信企业,其经典手机来电铃声(即那段广为人知、由13个音符组成的《Gran Vals》片段)自2000年代初在中国市场广泛传播,几乎成为那个时代手机的代名词。被告为国内某科技公司(下称“某某米公司”),在其旗下某款智能手机的默认铃声中,使用了与某基公司经典铃声高度近似的13个音符旋律,仅在节奏和个别音高上做了微小调整。</p>

<p>某基公司认为,该铃声作为其长期独占使用的声音标识,已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建立了极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属于未注册驰名商标。某某米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并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诉请法院认定其铃声为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p>

<h2>法院对“声音商标能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审查思路</h2>

<p>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声音能否作为商标受到保护?进而,能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p>

<p>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综合考虑该商标的使用时间、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力度、被保护记录以及知名度等因素。法律并未将“声音”排除在可作为商标的标识之外。</p>

<blockquote>法院明确指出:“商标的本质在于其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只要某种标识能够发挥区分不同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即可构成商标。声音作为一种非视觉标识,在特定条件下完全可以独立承担来源识别功能。”</blockquote>

<p>在本案中,法院逐一审查了以下关键证据:</p>

<ul>

<li>某基公司自1999年起在中国大陆市场连续、独占性使用该铃声作为手机默认来电提示音,持续时间超过15年;</li>

<li>该铃声通过数亿台手机的实际使用,在中国消费者中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甚至成为“手机来电”的代名词;</li>

<li>大量媒体报道、消费者调查报告显示,相关公众听到该13个音符旋律时,会直接联想到某基公司手机;</li>

<li>某基公司在多个国家将该声音注册为商标,并在中国获得过行政和司法保护记录。</li>

</ul>

<p>基于上述事实,法院最终认定该声音标识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p>

<h2>图形、颜色、单一颜色能否成为驰名商标?</h2>

<p>虽然本案的核心是声音商标,但判决书同时涉及了对非传统商标保护边界的讨论,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p>

<h3>图形与颜色组合</h3>

<p>法院指出,纯粹的图形或图形与颜色的组合,早已被广泛认定为商标,甚至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例如,某运动品牌的“三道杠”、某奢侈品牌的“双G”图案、某支付软件的蓝色对勾等,都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p>

<h3>单一颜色</h3>

<p>对于单一颜色能否构成驰名商标,法院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判决书中引用了国际上经典的“红底鞋底案”(路铂廷 Christian Louboutin 红色鞋底)和国内某案件,指出单一颜色原则上缺乏固有显著性,但如果经过长期、大量、独占性使用,使相关公众能够将其与特定经营者建立唯一对应关系,则不排除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可能性。目前中国司法实践中尚未出现单一颜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案例,但理论上并未完全关闭大门。</p>

<h3>声音商标的特殊性</h3>

<p>相比颜色,声音商标的显著性更容易通过使用获得。本案被认为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首次明确将声音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标志性案件。此后,某短视频平台的开机三音节声音、某支付成功的“嘀”声提示音等,也陆续在不同案件中获得了驰名商标保护。</p>

<h2>本案对非传统商标保护的启示</h2>

<p>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p>

<ul>

<li>商标的保护客体正在不断扩展,只要某种标识能够稳定地发挥来源识别功能,就有可能获得商标法保护;</li>

<li>声音、动态图形、颜色组合等非传统商标,完全可以成为驰名商标;</li>

<li>单一颜色虽难度最高,但并非完全不可能;</li>

<li>证明“驰名”的关键不在于标识的形式,而在于其是否在相关公众中建立了高度知名度和显著性。</li>

</ul>

<p>这也提醒企业:在数字化时代,品牌识别元素已不再局限于文字和图案,声音、开机动画、界面配色、操作手势等都有可能成为重要的知识产权资产,值得提前布局和保护。</p>

<p>本文根据已公开裁判文书整理,仅供学习交流,案例细节已做脱敏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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