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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司法认定驰名获3000万赔偿案

<h1>老干妈诉“老干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获赔3000万元</h1>

<p>在中国商标保护实践中,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两条路径:一种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通过行政程序认定,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在个案中予以司法认定。许多权利人会疑惑,到底哪一种认定方式更有利于制止侵权、获得高额赔偿?一起发生在2020年的经典案例,或许能给出最具说服力的答案。</p>

<h2>案件基本情况</h2>

<p>原告某公司系“老干妈”系列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自1997年申请注册以来,连续使用二十余年,产品行销全国并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长期大量宣传和使用,“老干妈”风味豆豉、风味辣椒等商品已成为中国调味品领域的代表性品牌,相关公众认知度极高。</p>

<p>被告某食品公司于2017年左右开始生产、销售外包装与“老干妈”高度近似的辣椒酱产品,其主要标识为“老干爹”,瓶身布局、色彩搭配、字体设计、卡通老人形象等均与“老干妈”经典包装极为相似。同时,被告还在宣传中使用“正宗某妈风味”“和老干妈一个厂出来的”等语句,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二者存在关联关系。</p>

<p>原告认为被告行为同时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00万元。</p>

<h2>争议焦点:是否需要先行政认定驰名商标?</h2>

<p>被告抗辩称,“老干妈”商标虽有一定知名度,但并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当时部分地方法院的审判倾向,如果权利人未取得行政认定,在民事诉讼中要求按驰名商标保护往往难度较大。</p>

<p>原告则提交了1998年至2019年期间大量的宣传材料、销售发票、纳税证明、市场份额数据、消费者问卷调查、媒体报道以及多次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司法个案认定)的判决书等证据,主张“老干妈”商标早已构成未注册及注册驰名商标,应当在辣椒酱等商品上给予跨类保护。</p>

<h2>法院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h2>

<p>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可以根据当事人主张和案件具体情况,对驰名商标予以认定,无需以行政认定为前提。</p>

<p>法院逐一审查了原告提交的证据链后认定:</p>

<ul>

<li>“老干妈”商标自1997年注册以来持续使用至今,使用时间长达二十余年;</li>

<li>原告近三年广告费用累计超过3亿元,覆盖央视及各大卫视、机场、高铁等高端媒体;</li>

<li>产品连续多年位列同类商品市场占有率第一,销售额数百亿元;</li>

<li>曾多次获得“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消费者最喜爱的商标”等荣誉;</li>

<li>在多项消费者调查中,“老干妈”品牌认知度超过95%。</li>

</ul>

<p>综合上述事实,法院认定“老干妈”相关商标在辣椒酱、风味豆豉等商品上已构成驰名商标,应当受到跨类保护。</p>

<h2>侵权认定与赔偿数额确定</h2>

<p>法院认为,被告将“老干爹”作为商标及商品装潢使用,与“老干妈”驰名商标构成近似,且被告包装整体与原告高度雷同,极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同时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p>

<p>在赔偿数额上,法院指出,由于被告侵权行为全国范围持续多年,侵权规模巨大,且主观恶意明显(曾公开宣称“和老干妈一个厂”),原告主张的3000万元赔偿请求于法有据、证据充分,最终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赔偿诉求,这在当时国内商标侵权案件中属于极高判赔金额。</p>

<h2>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的实务比较</h2>

<p>本案的最大亮点在于,权利人完全依靠司法认定途径成功将“老干妈”作为驰名商标获得保护,并一举拿到3000万元赔偿,而无需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认定。这说明:</p>

<blockquote>在制止侵权、挽回损失的紧迫需求下,司法认定往往比行政认定更快、更直接、更具针对性。行政认定需要另案启动、耗时数月甚至数年,而司法认定可在侵权诉讼中一并解决,且一旦法院认定生效,即可在该案中直接适用。</blockquote>

<p>同时,司法认定的证据标准与行政认定基本一致,但法院在个案中对证据的审查更加灵活,能够结合最新市场情况作出判断。而行政认定一旦作出,具有更强的公示性和稳定性,更适合用于长期品牌保护战略。</p>

<p>因此,实务中的主流做法是:日常品牌保护以争取行政认定为佳,一旦发现重大侵权则直接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认定,二者并行不悖。</p>

<h2>案件启示</h2>

<p>这起案件充分说明,在证据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司法认定驰名商标不仅完全可行,而且在赔偿力度、救济速度上往往具有显著优势。权利人应当注重日常证据积累,包括广告投放记录、销售数据、消费者认知调查、荣誉证书等,一旦遭遇恶意侵权即可迅速通过诉讼获得强力保护。</p>

<p>本文根据已公开裁判文书整理,仅供学习交流,案例细节已做脱敏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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