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致和”无效后欧洲授权合同被终止
<h1>“某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其在欧洲的独占授权合同是否自动失效?——一则商标无效宣告后果的典型案例</h1>
<p>在商标权利归属发生根本性变动时,已经签订的商标授权合同会产生怎样的命运?这是一项经常困扰企业的问题。最近,一起发生在欧洲的商标独占许可合同纠纷,因国内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完成而被外国法院判决终止,为我们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观察样本。下面通过这起已脱敏处理的案例,帮助大家理解商标无效宣告的“溯及力”对既有授权合同的影响。</p>
<h2>案件基本事实</h2>
<p>国内某知名调味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原商标权人”)早在2006年左右,将其第×××号“某和”文字商标在调味品等商品上注册。2010年,该企业与欧洲一家大型食品进口商(以下简称“欧洲被许可人”)签订了为期10年的商标独占许可合同,许可对方在欧盟全境独占使用“某和”商标从事相关商品的进口、销售,并约定了高额的许可费和最低销售量要求。</p>
<p>然而,2015年左右,国内另一家历史悠久的同类商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无效宣告请求人”)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某和”系某传统发酵调味品的通用名称,且原商标权人注册使用构成对传统品牌的不当抢注。经过多年评审、行政诉讼程序,2020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宣告第×××号“某和”注册商标无效。</p>
<p>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欧洲被许可人仍继续按原合同向原商标权人支付许可费,但原商标权人已无法继续保障其在欧盟的商标专用权。2022年,欧洲被许可人以“许可标的已不存在”为由,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2010年签订的独占许可合同自中国商标无效宣告决定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并要求返还自该时间点后已支付的全部许可费。</p>
<h2>争议焦点</h2>
<p>本案的核心争点在于:</p>
<ul>
<li>中国行政机关及法院作出的商标无效宣告决定,是否对远在欧洲的私法合同产生直接的、溯及既往的终止效力?</li>
<li>商标许可合同的客体(即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因无效宣告被视为“自始无效”后,合同基础是否随之丧失?</li>
<p>原商标权人辩称,中国判决仅在我国领土范围内生效,且合同适用德国法律,双方当时签订合同时商标客观存在,合同不应因事后情形被追溯终止。</p>
<h2>欧洲法院的主要裁判思路</h2>
<p>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经审理认为:</p>
<blockquote>注册商标许可合同的根本前提,是许可人能够向被许可人提供有效的商标专用权。当该注册商标被有权机关最终宣告无效,并依法视为自始没有专用权时,许可人已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向被许可人提供独占使用权的合同主要义务,构成合同基础的重大变更。</blockquote>
<p>法院进一步指出,尽管无效宣告决定由中国作出,但根据欧盟商标法理及德国合同法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不能”的规定,当许可标的(有效的注册商标权)自始至终依法被视为不存在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德国民法典》第275条、第313条规定的“交易基础障碍”,被许可人有权主张合同自商标无效之日起不再约束双方。</p>
<p>2023年,该院一审判决支持欧洲被许可人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2010年独占许可合同因“某和”商标在中国被宣告无效而于2020年最高法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自动终止,并判令原商标权人返还终止后收取的许可费约合人民币800余万元。</p>
<p>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商标权人未上诉。</p>
<h2>对企业的几点启示</h2>
<p>第一,商标无效宣告具有彻底的溯及力。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7条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视为自始即不存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不仅影响商标权人自身,还会波及所有建立在该商标权之上的授权、许可、质押等民事法律关系。</p>
<p>第二,跨境商标授权合同需特别关注权利稳定性。在签订长期独占许可尤其是涉及高额费用的合同前,许可方应当对商标权利基础进行充分尽调,包括是否存在在先权利冲突、是否可能被认定为通用名称等重大风险。</p>
<p>第三,被许可方可将“商标被最终宣告无效”约定为合同解除条件或重大违约条款,一旦出现此类情形即可迅速止损。</p>
<p>第四,对于已经发生无效宣告的情形,已签订的授权合同并非当然“自动失效”,而是要根据合同约定、准据法以及具体事实,由双方协商或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处理。本案中欧洲被许可人胜诉的关键,在于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商标权自始不存在”导致合同主要义务客观不能履行。</p>
<p>商标权利的稳定是企业最核心的无形资产之一,一旦出现无效宣告,不仅国内市场会受到冲击,已经对外授权的海外权益同样会连锁崩溃。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开展商标授权或许可业务时,必须把“权利本身是否稳固”放在首位,而不能仅仅关注合同条款的设计。</p>
<p>本文根据已公开裁判文书整理,仅供学习交流,案例细节已做脱敏处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