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诉吴某某离婚纠纷案
案件事实
原告冯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系夫妻,吴某某为现役军人。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近年来因吴某某长期驻守边疆,双方聚少离多,沟通减少。2022年起,吴某某在休假期间多次对冯某某实施肢体暴力,导致冯某某轻微伤。冯某某报警并就医,但吴某某悔过态度反复,暴力行为未绝。冯某某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无法忍受家庭暴力,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吴某某辩称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但承认存在争吵。本案涉及军人配偶离婚及家庭暴力特殊情节,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子女抚养权归属。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鉴于案件涉及军人婚姻及家庭暴力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前,法院组织诉前调解,但因矛盾激化未果。庭审中,原告提交医院诊断证明、报警回执及伤情鉴定意见,证明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被告提交部队表现证明,主张其工作特殊性及对家庭的贡献。法院综合全案证据,重点审查了暴力事实对夫妻感情的影响。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调解协议要点如下:一、原告冯某某与被告吴某某解除婚姻关系;二、婚生子由冯某某抚养,吴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归冯某某所有,冯某某补偿吴某某折价款15万元;四、吴某某应于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平衡军人婚姻保护与反家庭暴力原则。法院在查明家庭暴力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离婚诉求,并通过调解妥善解决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问题,体现了司法对弱势方权益的保护及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为涉军家暴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