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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配偶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张某(中国籍)与被告李某(外籍)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0年,李某因工作调动长期定居海外,双方感情逐渐疏远。2022年,张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位于中国境内的两套房产及存款。李某辩称其贡献较大,且部分财产涉及境外资产,主张复杂分割。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外婚姻背景下,境内不动产及共同存款的公平分割方案,以及军人配偶身份对离婚程序的特殊影响。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房产证、银行流水及结婚证等物证与书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状况。被告对部分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有效反证。法院依职权调取了婚姻登记档案。鉴于案件涉及涉外因素及财产分割争议,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与质证,并多次尝试调解,但因双方对财产分割比例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判决结果

裁定准许原告张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涉外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主动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予以准许,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为类似涉外家事纠纷中当事人自主解决争议提供了程序性参考。

分类:离婚纠纷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