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诉韩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陆某与被告韩某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女,现处于哺乳期。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争议焦点为位于境外的房产及境内存款的分割。陆某主张韩某存在隐匿财产行为,并提交了一段韩某在境外银行办理转账的录音及视频资料作为证据。韩某辩称该视听资料系偷拍,侵犯隐私且来源非法,不予认可。鉴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及境外财产调查,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陆某在庭审中提出,若法院不支持其关于境外房产的主张,其愿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并放弃其他诉求,意在通过撤诉方式快速解除婚姻关系,以便尽快回国照顾幼女。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因涉及涉外因素及未成年人隐私,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原告陆某提交了视听资料证明被告转移财产,被告韩某对该证据的合法性提出强烈异议。在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就证据效力及财产分割方案展开激烈辩论。鉴于原告陆某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不再坚持对境外财产的分割请求,仅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且符合自愿原则,法院依法审查其撤诉申请。
判决结果
裁定准许原告陆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当原告因特殊原因(如哺乳期照顾子女)主动放弃部分财产诉求并申请撤诉时,法院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裁定准许撤诉,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也体现了家事审判中的人文关怀与效率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