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涉外涉军离婚析产案
案件事实
董某某(原告)与王某某(被告,现役军人)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0年,王某某被派往边境执行长期任务,双方因聚少离多产生矛盾。2022年,董某某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分割位于某国的房产及国内共同财产。王某某以军人婚姻受特殊保护为由反对离婚,但同意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依法析产。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外房产的价值认定及军人过错对财产分割的影响。经司法鉴定,涉案境外房产价值存在重大争议,且涉及外汇管制与跨境执行难题。法院需平衡保护军婚与维护非军人配偶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财产范围界定与价值评估上存在复杂法律事实。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涉及涉外因素及军人身份,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境外房产登记证明、银行流水及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混同证据;被告提交了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及部分财产归属抗辩证据。针对涉外房产价值争议,双方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法院重点审查了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及评估依据的充分性,并组织双方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鉴于涉军及涉外隐私,庭审过程严格限制旁听,确保司法公正与隐私保护并重。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董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二、位于境外的房产归被告王某某所有,被告需按鉴定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六十向原告支付折价款;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条款。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军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裁判尺度,既尊重军人婚姻的特殊性,又保障非军人配偶的财产权益。通过引入专业鉴定意见解决涉外资产估值难题,为类似复杂家事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审判范式,体现了司法对军人家庭稳定与个人财产权利的平衡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