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诉谢某某涉外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原告徐某某(中国籍)与被告谢某某(外籍)于2018年在境外登记结婚,婚后定居中国。2021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子,构成重大过错。2022年3月,原告在哺乳期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过错,要求损害赔偿。鉴于案件涉及涉外因素及当事人隐私,且原告处于哺乳期特殊保护期,案件具有高度敏感性。被告对过错事实予以否认,但原告提交了相关物证及初步线索,双方争议焦点集中于过错认定及赔偿金额。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外因素,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提交了被告与第三人的合影照片、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等物证,以证明被告存在重大过错。被告质证时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审理过程中,法院重点审查了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并考虑到原告处于哺乳期,依法给予特殊程序保护。双方就离婚及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随后申请撤回起诉。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徐某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哺乳期妇女的特殊保护及涉外家事案件的隐私保护原则。原告在掌握初步证据后选择撤诉,反映了家事纠纷中当事人对诉讼成本与隐私泄露的权衡,也提示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严格遵循不公开审理规定,平衡司法公正与个人隐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