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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诉彭某涉外军人配偶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李某(中国籍)与被告彭某(外籍军人)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彭某长期驻守海外基地,双方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漠。2023年,李某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议焦点在于位于国内的一套房产及彭某在境外账户中的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彭某辩称部分资金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及军人专属津贴,且涉及涉外管辖权问题。李某提供银行流水及购房合同,彭某申请证人出庭证明资金性质,双方对财产分割比例存在较大分歧。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进入二审程序。法院采用公开开庭审理方式,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庭审中,李某提交了房产证、银行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作为主要证据;彭某则提交了境外账户明细、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并申请两名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特定款项的性质。合议庭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了全面质证与认证,重点审查了涉外因素对财产认定的影响。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解除原告李某与被告彭某的婚姻关系;二、位于国内的房产归李某所有,李某向彭某支付房屋折价款人民币50万元;三、彭某境外账户存款归彭某所有,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财产争议;四、婚生子由李某抚养,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双方签收调解书后,本案终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外军人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认定标准,特别是针对境外资产与军人特殊津贴的区分。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涉外家事纠纷,既保护了非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军人职业特殊性,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实质公平。

分类:离婚纠纷年份:2017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