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误判医疗期满辞退残疾人需赔偿
案件标题:企业误判医疗期满辞退残疾人需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残疾人)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期满被违法辞退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因肢体残疾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后,公司安排其从事数据录入工作。2024年3月张某某因病情需要休治,提交了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证明需医疗期6个月。公司未安排替代工作,仅以医疗期满为由要求其返岗。2024年9月张某某未按时返岗,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任何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未满且已恢复工作能力,公司违法解除;公司称其医疗期满且无法胜任工作,解除行为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张某某医疗期满的证明,但仅提交了员工考勤记录。张某某出示了2024年8月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其医疗期尚未结束。公司辩称诊断证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但未能举证。仲裁庭采纳医疗诊断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误判医疗期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但驳回张某某其他经济补偿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及《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满后无合法依据解除合同,且应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严格核实医疗期满证明,不得单方面认定员工无法从事工作。残疾人劳动者应保留医疗诊断记录,遇违法辞退可主张赔偿。企业应建立合理调岗机制,避免因误判导致法律风险